福州市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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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福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建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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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监理)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030102802010003
各投标人:
本纪要作为福州市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回复
1、问:招标文件第8页 1.4.1(6)人员要求“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请明示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及备案流程,外省监理协会培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能否等同使用。
回答: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及备案流程具体流程详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相关规定执行;外省监理协会培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可以等同使用。
2、问:招标文件第8页 1.4.1(6)人员要求“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可由相应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请问”相应资格具体指什么?注册造价师是否具备此资格?
回答:相应资格为需具备注册造价师。
3、问:外省入闽企业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由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入闽登记中的“入闽机构监理人员”组成吗?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问:如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具了电子保函,是否还要按照招标文件P11页3.4.1注:2中要求的“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执行?如果还需要单独提供,是否可以邮寄?
回答:本项目不采用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无需提供保函原件。
5、问:根据榕建规〔2022〕3号文件规定,“凡已交存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凭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进入福州市(含马尾区、长乐区、闽清县、闽侯县、永泰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无须再按项目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可同时参加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咨询过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部门,可以使用。
回答:可以。
6、问:招标文件第67页合同专用条款2.1.2(39)“监理人应将拟选择的检测单位(专业机构)事先报送委托人同意,如监理人未按委托人要求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委托人可以直接聘请专家或委托检测单位(专业机构)开展上述工作,上述相关费用(含专家评审费)已包含在监理投标报价中(原则上不超过监理费的20%),不再另行支付”,不合理。 理由: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费用,此外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专用条件“8.2 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 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建议:强烈要求修改为“监理人按委托人要求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回答: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第39条第五点“⑤发包人可对项目监理部在项目中存在的钢结构焊缝、路基弯沉试验、水稳层、沥青、井盖、雨污水管道、自来水管道等有关项目进行随机试验检测,检测工作应委托给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单位(专业机构)实施。监理人应将拟选择的检测单位(专业机构)事先报送委托人同意,如监理人未按委托人要求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委托人可以直接聘请专家或委托检测单位(专业机构)开展上述工作,上述相关费用(含专家评审费)已包含在监理投标报价中(原则上不超过监理服务费的20%),不再另行支付。”
7、问:招标文件第66页2.1.2(29)、第69页5.3包含“缺陷责任期”。理由: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施工阶段监理不包括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且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缺陷责任期”。 建议:删除“缺陷责任期”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此外,第69页5.3“...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95%,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建议修改为“...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100%”。
回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8、问:招标文件第73页9.2.2中4.1.5“若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第74页9.2.7中6.2.2、6.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有奖有罚才公平。
回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9、问:招标文件第73页9.2.3中4.2.3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回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10、问:招标文件第75页9.2.9“签定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办理的通知》一、“(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强烈建议修改为:中标人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问题:招标文件第76页9.2.12“人员配备应满足后期备案要求,若不满足,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增加人员至满足备案要求为止”,建议增加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回答: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9.2.9款“签订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备案等有关手续。监理人应于一个月内完成。否则,委托人按每延期一日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更改为:“签订监理合同前,监理人需将符合招标文件的监理人员名单报送委托人备案,监理人应对相关人员资质业绩真实性负责。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要求时限内完成监理合同签订并配合完成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否则导致工期延误,监理人应与施工单位同责同罚。”
11、问:招标文件第77页9.2.18“本项目委托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议修改为“本项目委托人提供工程款转账支付”。
回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12、问:招标文件第111页四、监理人违约条款对应的违约金明细表中条款号4.1.1(1)①(d)“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其他主要专业工程师每人次按监理报酬的a%计扣违约金”,此处的专业工程师应不包含“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吧。 理由:按闽建建【2018】37号文件注:“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建议:按省厅文件“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可兼职。
回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福州市建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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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3501030102802010003
各投标人:
本纪要作为福州市中洲岛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回复
1、问:招标文件第8页 1.4.1(6)人员要求“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请明示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及备案流程,外省监理协会培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能否等同使用。
回答: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及备案流程具体流程详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相关规定执行;外省监理协会培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可以等同使用。
2、问:招标文件第8页 1.4.1(6)人员要求“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可由相应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请问”相应资格具体指什么?注册造价师是否具备此资格?
回答:相应资格为需具备注册造价师。
3、问:外省入闽企业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由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入闽登记中的“入闽机构监理人员”组成吗?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问:如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具了电子保函,是否还要按照招标文件P11页3.4.1注:2中要求的“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执行?如果还需要单独提供,是否可以邮寄?
回答:本项目不采用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无需提供保函原件。
5、问:根据榕建规〔2022〕3号文件规定,“凡已交存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凭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进入福州市(含马尾区、长乐区、闽清县、闽侯县、永泰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无须再按项目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可同时参加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咨询过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部门,可以使用。
回答:可以。
6、问:招标文件第67页合同专用条款2.1.2(39)“监理人应将拟选择的检测单位(专业机构)事先报送委托人同意,如监理人未按委托人要求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委托人可以直接聘请专家或委托检测单位(专业机构)开展上述工作,上述相关费用(含专家评审费)已包含在监理投标报价中(原则上不超过监理费的20%),不再另行支付”,不合理。 理由: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费用,此外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专用条件“8.2 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 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建议:强烈要求修改为“监理人按委托人要求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回答: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第39条第五点“⑤发包人可对项目监理部在项目中存在的钢结构焊缝、路基弯沉试验、水稳层、沥青、井盖、雨污水管道、自来水管道等有关项目进行随机试验检测,检测工作应委托给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单位(专业机构)实施。监理人应将拟选择的检测单位(专业机构)事先报送委托人同意,如监理人未按委托人要求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委托人可以直接聘请专家或委托检测单位(专业机构)开展上述工作,上述相关费用(含专家评审费)已包含在监理投标报价中(原则上不超过监理服务费的20%),不再另行支付。”
7、问:招标文件第66页2.1.2(29)、第69页5.3包含“缺陷责任期”。理由: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施工阶段监理不包括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且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缺陷责任期”。 建议:删除“缺陷责任期”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此外,第69页5.3“...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95%,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建议修改为“...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100%”。
回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8、问:招标文件第73页9.2.2中4.1.5“若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第74页9.2.7中6.2.2、6.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有奖有罚才公平。
回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9、问:招标文件第73页9.2.3中4.2.3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回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10、问:招标文件第75页9.2.9“签定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办理的通知》一、“(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强烈建议修改为:中标人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问题:招标文件第76页9.2.12“人员配备应满足后期备案要求,若不满足,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增加人员至满足备案要求为止”,建议增加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回答: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9.2.9款“签订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备案等有关手续。监理人应于一个月内完成。否则,委托人按每延期一日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更改为:“签订监理合同前,监理人需将符合招标文件的监理人员名单报送委托人备案,监理人应对相关人员资质业绩真实性负责。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要求时限内完成监理合同签订并配合完成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否则导致工期延误,监理人应与施工单位同责同罚。”
11、问:招标文件第77页9.2.18“本项目委托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议修改为“本项目委托人提供工程款转账支付”。
回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12、问:招标文件第111页四、监理人违约条款对应的违约金明细表中条款号4.1.1(1)①(d)“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其他主要专业工程师每人次按监理报酬的a%计扣违约金”,此处的专业工程师应不包含“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吧。 理由:按闽建建【2018】37号文件注:“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建议:按省厅文件“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可兼职。
回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福州市建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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