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对接发票平台、非税场景化建设及委托代征代开发票需求实现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对接发票平台、非税场景化建设及委托代征代开发票需求实现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ZF2023-14-1056(招标文件编号:ZF2023-14-105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对接发票平台、非税场景化建设及委托代征代开发票需求实现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9号置地创新中心36-37层
中标(成交)金额:84.7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徽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9号置地创新中心36-37层
中标(成交)金额:27.8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徽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9号置地创新中心36-37 层
中标(成交)金额:47.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对接发票平台、非税场景化建设及委托代征代开发票需求实现升级改造      第1包 对接发票平台升级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升级改造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安徽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对接发票平台、非税场景化建设及委托代征代开发票需求实现升级改造      第2包 非税场景化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升级改造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安徽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对接发票平台、非税场景化建设及委托代征代开发票需求实现升级改造      第3包 委托代征代开发票需求实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升级改造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福庆、李亚东、郭靖、张涛、王敏(第1包)、黄平(第2包)、车晓坤(第3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其中第1包1.0164万元(人民币);第2包0.3336万元(人民币);第3包0.573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23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第1包),黄先生(第2包),车先生(第3包)
电 话:  0551-62831706、62836656、6283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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