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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经开区2023年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HDWH-2023-018
二、项目名称:三山经开区2023年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东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湾石路旁原镇水利大楼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海涛、吕熙霞、王巧中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单位业绩:(1)签订时间:2021年7月15日,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春江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滨湖大道(罗福湖-春江路)项目监理,施工中标价:45603826.26元(2)签订时间:2021年7月15日,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北航路(经三路-经四路)建设项目监理,施工中标价:29746223.50元。
2、窗体顶端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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