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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镇新庄至风水湾公路改造工程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条件

    清源镇新庄至风水湾公路改造工程已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清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寿宁县清源镇
    2.2控制价(估算价):128.2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17.2745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清源镇C202鸟新线上(与村道C202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原有道路拓宽改造至终点风水湾,终点桩号K0+893.412,路线全长0.893公里。
    2.4工期要求:3个月
    2.5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2)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未到位进场正式施工,视为承包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交易公告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的,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3.3其它要求:一、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 、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4、投标人应上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1 、投标人有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存在争议等,一律不可以参加投标;2、在“信用中国”网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需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查询结果)。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2月20日09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交易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5.2交易地点: 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寿宁县清源镇人民政府
    地址:寿宁县清源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寿宁县清源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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