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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人民医院)亮化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人民医院)亮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人民医院)亮化工程
3.2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3.3 工程规模: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人民医院)亮化灯具安装、管线敷设、配电箱安装等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4.1招标范围: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人民医院)项目通州湾人民医院亮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4.2工期要求:门诊急诊楼(南楼)30日历天;主楼(北楼)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中所明确日期为准)
4.3本次项目招标控制总价 948481.05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自2022年2月至2023年7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2 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1 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3 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5.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请于2023年8月31日17:00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281524153@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或私对公)
户名: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苏南通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821209000018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若无需开具开票,可自行转账至以上账户。
招标文件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4 日14时00分
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308,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三楼B309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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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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