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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206-441305-04-01-556753
投资项目名称
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监理-水利工程专业。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5家,名单如下:
(1)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广东金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初步评审情况:5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六)废标情况:无。
(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评分详见《评委评审汇总表》。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中标人为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浮率为21.16%。
中标候选人
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1.16%(下浮率)
质量承诺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的质量标准。
工期(交货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燕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2210020423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298348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同时具有: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聘用单位为本投标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聘任证明,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部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聘用单位为本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聘用单位为本投标单位);中标候选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等级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等级证书(证书编号:水建监资字第22022101B139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E244067494)】 
业绩情况
1、潼湖生态智慧区红岗新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2、惠州市西枝江堤防加固(三联堤)工程
3、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河防洪排涝项目(淡水河城防段拓宽工程、淡水河联想工业园段整治工程、惠阳城区桥背排涝站扩容改造工程)
异议受理部门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二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
电话
0752-260979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农村工作局
联系电话
0752-2609233
联系地址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3278475)。

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3-12-13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14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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