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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板浦镇高效渔业创业园项目—循环水养殖池(一标段)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海州区板浦镇高效渔业创业园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2]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祥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区板浦镇高效渔业创业园项目—循环水养殖池(一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州区板浦镇高效渔业创业园项目—循环水养殖池(一标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
2.3建设规模:拟建成60亩设施大棚用于育苗,温室面积33024平方米。
2.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6招标范围:含桩基、土建、钢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7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等),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至少包括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品牌表
序号
名称
推荐品牌/生产厂家
备注
1
主体结构
河北正大、天津源泰德润、天津友发
 
2
薄膜
pep利得膜、日本住化积水、日本希爱农
 
3
保温被
沧州新厚璞、寿光润升、河北飞龙
 
4
手动卷膜器
苏州烨宏、北京丰隆、北京三力创
卷薄膜用
5
电动卷被器
杭州航天变速机、北京丰隆、北京三力创
卷侧保温被
6
减速电机
浙江加杰、佛山国凯、北京丰隆
用于顶部保温被
7
配电箱
有能、华东化工、江苏荣威
 
8
泵组(含原厂控制柜)
上海连成、凯泉、南方、人民
 
9
配电箱元器件
正泰、施耐德,德力西
 

投标人选择的厂家或品牌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满足设计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书面同意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至少包括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 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2.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Ql、Kl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K2=95%(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祥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板浦镇新区大道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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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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