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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集中安置点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正常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集中安置点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集中安置点项目室外景观工程已由兰州市七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州市七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集中安置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七发改【2018】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总用地面63555.34平方米其中,建筑基地面积16936.81平方米,景观设计面积46618.53平方米。绿化面积21345.27平方米,水景面积1512.97平方米,铺装及园路小品面积22861.19平方米,本工程为室外景观工程:包括室外土建工程、室外绿化、幼儿园活动场地及健身设施、围墙、大门等内容。
2.3项目概算总投资:2297.93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01日
计划总工期:18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3、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12月至今)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5、根据工程投资规模,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拟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须提供近(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7、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564384672@qq.com;
3.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0日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18:00至2023年12月2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登录兰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方法:(1)凡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或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后续工作。(2)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3)网上获取标书、投标须知:(一)招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在线下载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兰州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兰州高新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操作说明”)网上下载标书的网站: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址: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为(下载时间为nX24小时,n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n≥5)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务必在此时间前上传。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258号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6楼);(线上开标)
6.1.1申请人登录“甘肃省市政房建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网址:http://61.178.200.57:13243/login.html)、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备注:
①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②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注:资格预审通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申请人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③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6.2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招标人:兰州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212—1240号(大滩苗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33********651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180号110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50********5636
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 1212—1240 号(大滩苗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33********651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180号110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50********5636
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 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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