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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选聘招标代理公司协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选聘招标代理公司协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选聘招标代理公司协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BOC-B3957-JC20231212
三、项目分包情况:
招标代理协议服务机构项目共包括2个分包(工程类分包和非工程类分包), 供应商的响应以包为单位(即以包为单位制作响应文件),两个分包可同时参与,中标供应商可互为A、B角。
A包:工程类项目
采购内容:
服务范围为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市场调研、策划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文件、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发布采购公告、管理专家库、组织招投标或商务谈判/磋商、核查处理质疑信息等;提供采购政策法规咨询与建议;提供其他与采购工作相关的招标全过程服务等。A包拟选聘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协议服务单位,一次性谈定3年的价格标准,合同每年签署1次,合同到期前,若采购需求未发生本质变化,可直接与供应商续签合同。
B包:非工程类项目
采购内容:
服务范围包括非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等)采购代理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为市场调研、策划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管理专家库、组织招投标或商务谈判/磋商、核查处理质疑信息等;提供采购政策法规咨询与建议;提供其他与采购工作相关的全过程服务等。B包拟选聘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非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协议服务单位,一次性谈定3年的价格标准,合同每年签署1次,合同到期前,若采购需求未发生本质变化,可直接与供应商续签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被邀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商业信誉良好。
(2)被邀请人具有相关资质:供应商须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公开邀请公告发布之日止(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A包供应商须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提供过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并提供服务案例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复印件或者用户盖章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果提供的是入围协议/框架协议,须同时至少提供一个具体项目的委托协议)。B包供应商须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提供过货物类或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并提供服务案例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复印件或者用户盖章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果提供的是入围协议/框架协议,须同时至少提供一个具体项目的委托协议)。注: 国有大型银行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4)被邀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被邀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5)被邀请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6)被邀请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包含以下情况:
(7.1)与本被邀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邀请人;
(7.2)与本被邀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邀请人。
被邀请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邀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被邀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人的合法权益。
(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10)被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参加采购被邀请人授权人谈判时携带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13)符合“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低碳产品”,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被邀请人资格。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9日17时30分。
2、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东营市南一路270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0日17时30分,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东营市南一路270号)进行现场报名。
参与磋商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备案截图;(3)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3年5月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采购邀请文件领取费用:免费。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中国银行大楼三楼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中国银行大楼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地 址:东营市南一路270号
电子信箱:dyjhwb_sd@bank-of-china.com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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