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胸科医院内镜诊疗中心奥林巴斯气管镜维保服务采购(三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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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胸科医院内镜诊疗中心奥林巴斯气管镜维保服务采购(三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胸科医院内镜诊疗中心奥林巴斯气管镜维保服务采购(三次)(项目编号:GN2023-05-3978),于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举行评审会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合适商贸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3年):699000.00元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张怀远,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次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及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胸科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