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东兰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HCZC2023-G2-240159-YZLZ中标结果公告

东兰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HCZC2023-G2-240159-YZLZ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 项目 HCZC2023-G2-240159-YZLZ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CZC2023-G2-240159-YZLZ)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 理工程项目(一标段):
中标人: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 中标价格:353.047842 万元 标段(包)<002>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 理工程项目(二标段):
中标人:广西联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485.222647 万元
一、项目编号:HCZC2023-G2-240159-YZLZ
二、项目名称: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 工程项目
三、中标信息:
分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1 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
文苑路 36 号 叁佰伍拾叁万零肆佰柒拾捌元肆角贰分(¥3530478.42)
2 广西联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环江县城北开发区(县建设局院内) 肆佰捌拾伍万贰仟贰佰 贰拾陆元肆角柒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分标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一 标段) 治理河段总长 1.637km,共修建护岸 2.00km,其中干流河段(总护岸长 1690m,其中 左护岸长 877m,右护岸长 813m)、支流河段(总护岸长 310m,其中左护岸长 132m,右护岸 长 178m),下河码头 1 座,拦河坝 1 座,道路长 445m,步道 195m,大理石护栏 176m,河道 清淤疏浚 0.1k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300 日历天 覃刚 桂 245151654915
2 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二

投标报价:1,791,879.00 元
五、信息发布时间及媒体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于 2023年11月9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止,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示期内,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
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授权书)一并
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新盛大厦B座12-15 层
邮编:100033
联系人:黄晶
电话:010-66559971
电子邮件:huangjing@dxzq.net.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洪林杨、张宇
电话:010-81168986、81168905
邮箱:honglinyang@cgci.g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一标段中标人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中小企业声明函》;3.二标段中标人广西联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河池市东兰县陵园街 6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上任南路 27 号金旅大厦 5A 层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十)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 府采 购促进 中 小 企 业发 展 管 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 江镇板隆 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一标段,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 西河池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3人,营业收入为4546.0 万元,资产总额为 9951.0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 江镇板隆 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一标段,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3人,营业收入为 4546.0万元,资产 总额为9951.0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
日 期:2023年10月24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24
(十)其他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东兰县发展和改 革局(单位名称)的 东兰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 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二标段(工程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东兰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 域治理工程项目、二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 广西 联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77 人,营业收入为 16185.62 万元,资产总额为 8547.15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章):广西联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2023 年 10 月 12 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24

东兰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一东兰县长
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t)))φJwf)|)
招 标 人: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之龙次冶集团宀 公司(盖单位公章)
20 ))日

目 录
第 一 卷......................................................................................................................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 1. 总则 .........................................................................................................20 2. 招标文件..................................................................................................23 3. 投标文件 ..................................................................................................24 4. 投标 .........................................................................................................27 5. 开标 .........................................................................................................27 6. 评标 .........................................................................................................29 7. 合同授予 ..................................................................................................30 8.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 31 9. 纪律和监督...............................................................................................3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4 评标办法前附表 ............................................................................................34 1. 评标方法 ..................................................................................................40 2 . 评审标准 ................................................................................................ 40 3 .评标程序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6 1. 一般约定 ..................................................................................................46 2.发包人义务................................................................................................ 51 3.监理人.......................................................................................................52 4.承包人.......................................................................................................54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8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9 7.交通运输 ....................................................................................................60 8.测量放线 ....................................................................................................61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62 10.进度计划 .................................................................................................. 65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66 12.暂停施工 ..................................................................................................68 13.工程质量 ..................................................................................................70 14 .试验和检验 .............................................................................................72 15.变更 .........................................................................................................73 15.7 计日工.................................................................................................. 75 16 .价格调整 .................................................................................................76 17.计量与支付 .............................................................................................. 78 18.竣工验收(验收) .................................................................................... 82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84 20.保险 .........................................................................................................86 21.不可抗力 ..................................................................................................88 22.违约 .........................................................................................................89 23.索赔 .........................................................................................................91
I
24.争议的解决 .............................................................................................. 9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95 1. 一般约定 .................................................................................................. 95 2. 发包人义务...............................................................................................96 3. 监理人 ..................................................................................................... 96 4. 承包人 ..................................................................................................... 97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100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100 7. 交通运输 ................................................................................................ 101 8. 测量放线 ................................................................................................ 101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101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102 12. 暂停施工 ...............................................................................................103 13. 工程质量 ...............................................................................................103 14 . 试验和检验......................................................................................... 104 15. 变更 ..................................................................................................... 104 16 .价格调整 ...............................................................................................104 17. 计量与支付........................................................................................... 105 18. 竣工验收(验收) .................................................................................107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08 20. 保险 ..................................................................................................... 108 21. 不可抗力 ...............................................................................................109 24. 争议的解决........................................................................................... 109 25. 附加条款 ...............................................................................................10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 11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114
第 二 卷.................................................................................................................. 120 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 .................................................................................. 121
第 三 卷.................................................................................................................. 12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 123
第 四 卷.................................................................................................................. 12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5 第一节 商务部分格式 .................................................................................. 126 第二节 技术部分格式 ...............................................................................141 第三节 资格审查资料 ..................................................................................154
II
第 一 卷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 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 招 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 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3-G2-240159-YZLZ
项目名称: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 工程项目
预算总金额:841.772058 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 工程项目(一标段)
预算金额:3538662.5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段总长 1.637km,共修建护岸 2.00km,其中干流河段(总护岸长 1690m,其中左护岸长 877m,右护岸长 813m)、支流河段(总护岸长 310m,其中左护岸长 132m,右护岸长 178m),下河码头 1 座,拦河坝 1 座,道路长 445m,步道 195m,大理石护栏 176m,河道清淤疏浚 0.1k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 图纸。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 300 天(日历日)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 工程项目(二标段)
4
预算金额:4879057.9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段总长 1.855km,共修建护岸 2.077km,其中干流河段(总护岸长 2077m,其中左护岸长 1160m,右护岸长 917m),公路工程 1.63km,河道清淤疏浚 0.393k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 300 天(日历日)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 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 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 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或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政 采云系统获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通过其 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5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 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发改复〔2023〕30 号文批复建设,广西 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投资〔2023〕597 号文下达了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 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投资,招标人为东兰县发展 和改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 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 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 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 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 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 CA 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 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
(3)CA 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 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
6
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 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 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 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5.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均为 20000.00 元整,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6.同一投标单位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 1 个标段。评标顺序依次为一至二 标段,如投标单位投多个标段且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能在其后的标段中被推 荐为中标候选人。
7.监督部门
名称:东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63286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河池市东兰县陵园街 65 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上任南路 27 号金旅大厦 5A 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9月22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2招标人名称: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河池市东兰县陵园街 65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上任南路 27 号金旅大厦 5A 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4项目名称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 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
1.5建设地点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
1.6现场管理机构/
1.7设计人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8监理人/
1.9代建机构/
1.2.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 2 个标段,其具体内容如 下: 一标段: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二标段:东兰县 2023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东兰县长江镇板隆村板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注:同一投标单位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 1 个标段。评标顺序依次为一至二标段,如投标单位投多个标段且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的,则不能在其后的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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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3.2计划工期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300 日历天 各标段计划开工日期均为:2023 年 10 月 30 日 各标段计划完/竣工日期均为:2024 年 08 月 24 日
1.3.3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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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 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施工能力。 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 业除外)。 3. 业绩要求:无要求 4. 信誉要求: (1) 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 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 3 年(开标之日前 3 年)内不得有 下列行为: 1 被《信用中国》(http:// www. creditchina, gov. cn)或《信用中国(广 西)》(http: //www. gxcredit. gov. 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 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不 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 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 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技 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 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 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 )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 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 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 注册证书中“专业 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 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 门(机构)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 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2 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3 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 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10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 所填写专业为准)。 (3)质量管理员:持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 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 填写专业为准)。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 行 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c 类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其他要求 (1)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 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 3 个月(如在 7 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 4、5、6 月或 3、4、5 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2)招标人其他约定: ①同一投标单位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 能中标 1 个标段。评标顺序依次为一至二标段,如 投标单位投多个标段且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的,则不能在其后的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分包口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二标段公路部分允许 分包,其他部分不允许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672614.82 元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国 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12偏离不允许 □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
2. 2.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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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 2.3投标人对澄清的确认投标人无需确认收到澄清通知,投标人应自行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查阅澄清公告, 投标人未 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2.3. 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修改公告,但不 指明修改问题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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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3.2投标人对修改的确认投标人无需确认收到修改通知,投标人应自行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查阅,投标人未 及时查阅 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3. 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日历日)
3.4. 1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缴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银行转 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 户转入以下账户,且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转出。 一标段: 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全 账 号:20401333455007457 开户行: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标段: 全 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20401333455007456 账 开户行: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各标段均为 2 万元。 注:在转账底单的附言中须注明 项目(项 目名称,可简写)标段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 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保证金由招标人或代理机 构办理相关手续退还,保函由招标人退还。
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2近 3 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是指 2020 年至 2022 年,【备注:对于从取得 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 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 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的年份及所附材料要求近 3 年(自 2020 年 9 月以来),时间以工程 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应附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 3 年(自 2020 年 9 月以来)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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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单位公章必须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 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一致; (2)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签名的地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电子签名; (3)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须加盖 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名称); (4)其他要求见本文件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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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 3.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
5. 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6. 1.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含技术类专家和经济类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当天在“政采云”平 台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网 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7.4定标由招标人确定。
7.5中标通知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7.6履约担保口不提交履约担保 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的保函。 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履约保函应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履约担保在合同 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1类似工程项目的要求类似工程项目指 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O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 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鉴定书 标明的验收日期在 3.5.3 条款规定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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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2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材料
10.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纸 质投标文件 / 份。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 为准。
10.4招标控制价和考核主要单价在招标文件中附招标控制价。 口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招标公 告发布的网站发布招标控制价和考核主要单价。本项目不考核主要单价。
10.5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备注:右栏 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 要求修改】电子投标文件格式:“jmbs” 投 标 人 登 录 “ 政 采 云 ” 平 台 ( https ://www.zcy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携 带 CA 锁网上开标,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 则,由此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评审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10.6增值税计税方式口简易计税法 一般计税法
10.7投标人有关犯罪记录信息核实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按 有关法定程序核实犯罪记录信息。
10.8招标文件解释顺序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 评 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 不 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 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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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9知识产权构成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文件内容,未经招 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 目所需的其他用途。 招标人需要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 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且不得 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 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 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 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 11评标资料封存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政采云”平台应当 按照规定封存评标资料。
10.12招标代理费的支 付由中标人支付。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招 标代理合同约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 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中的“工 程招标”类标准计取,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性支 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0.13投标文件的真实 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澄 清等)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 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 现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 上报行政监督部门。 如发现有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 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 门予以处罚;即使投标单位中标签订合同后发现 此 类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为中标单位违约,追究责任。
10.14合同公告招标人或者受托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 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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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活动中,工程由中小企 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享受招标文 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 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 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 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建筑业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 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 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4.投标人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可以使用工业和 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 测小程序”。 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 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 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6.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10.16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 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 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 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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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 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 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 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 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 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 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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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内容进行
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承包方式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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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 1 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4)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 被责令停业的;
(11)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 投标截止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
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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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 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 便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踏勘现场而需要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 招标人同意。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 标人自行负责。
1.9.3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 置等参考资料,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 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2 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按第 2.2 条和第 2.3 条的规定处理。
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2.2.2 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 人不另行通知。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 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 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设备和业 绩 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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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4) (5) 工程量清单;
(6) 图纸;
(7)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8)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 2 款和第 2. 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 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 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的除外)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并 提供给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下载,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 距本章第 4. 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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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修改涉及评标办法 和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招标人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并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上发布公告,投标人应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 改。
2.3.3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进行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保证金;
(4)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 施工组织设计;
(7) 项目管理机构;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9) 资格审查资料;
(10) 原件的扫描件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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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 5 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 5 章“工 程 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 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和第 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 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投标人采用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 不予退还;采用电子保函的,将要求保函开立人承担保证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 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 3 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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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 验收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 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 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截图。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 5. 1 项至第 3. 5. 6 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者盖章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相关位 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加 盖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6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4.1.1 投标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制作。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密封和标记
4.2.1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密封。
4.2.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公“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4.3.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予接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3.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在本章前第 4. 2. 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 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最后一 份投标文件为准。
4.4.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 CA 锁准时参加。
参加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并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未按时解密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7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文件解密;
(5)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投标家数等情况);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 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7)主持人、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 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如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各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 台(https://www.zcygov.cn)在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确认,超过 10 分钟没有进行签章,视 为认可开标记录表的内容;
(8)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在“政采 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
5.4.1 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 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人同意 并向招标监督部门报告后,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保密处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 织进行开标。
5.4.2 投标人在个人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政采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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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https://www.zcygov.cn)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 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 间内未解密的,经招标人同意并向招标监督部门报告后,招标人可在开标现场直接电子投 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 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 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 3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 3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
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 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 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 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人必须是投 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 格 式要求。
7.6.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
30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投标人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 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1)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水利工 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31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 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 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
(2) 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 由其它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等行为。
9. 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 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 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 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 文件。
9.2.3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
(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4) (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2.4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2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2.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3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 的证明材料。
9. 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 照投标人须知第 2. 4 款、第 5. 3 款和第 7. 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 不计算在第 9. 5. 1 项规定的期限内。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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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一般规定评标委员会不设专业评审小组。评审开标会确定的所有有效文件。资格审查或符合性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投标无效,有效 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经评标委员会中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委员记名表决 同意,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1评标方法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基准价,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按评分办法前附表 2. 2. 2 进行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按评分办法前附表 2.2.3 和 2.2.4 (3)进行计算。详细评审要求第一步,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在认真评 阅所有参加评审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后进行个人独立评分,技术部分得分为各成员评分的 算术平均值。第二步,评审项目管理机构。 ①主要管理人员配置由个人独立评分,得分为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②项目经理资信、能力,技术负责人资信、能力,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资信、 能力等项进行集体评分。第三步,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其他因素。计算总报价得分。计算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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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 1.1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人员要求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 1.2符合性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证件有效期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施工招标控制总价
投标报价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 2.2 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 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 5 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 7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 款)”规定
投标承诺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的要求
2. 2. 1分值权重构 成施工组织设计: = 40 项目管理机构: =10 投标报价:=40 其他评分因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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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2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a 1a 2a n S n 式中: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 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2. 2.3投标报价的 偏差率计算 公式偏差率 Pi = 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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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2. 2.4 (1)A.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标准 (分值 40 分)内容完整性和 编制水平6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对本项目特性了解透彻,布 置规划合理有序,与项目实际结合紧密。 优(6 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非常完整、合理,对本项目 特性了解非常透彻,布置规划十分合理有序,与项目实际结 合十分紧密。 良(4.5 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比较完整、合理,对本项 目特性了解比较透彻,布置规划合理有序,与项目实际结合 紧密。 中(3 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对本项目特性 了解,布置规划合理有序,与项目实际贴合。 一般(1.5 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一般,对本项目特性了解一般,布置规划一般,与项目实际基本贴 合。
施工方案与技术 措施6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 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 保安全。 优(6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 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 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良(4.5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 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 并确保安全。 中(3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 技术方案较详尽,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确保安全。 一般(1.5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一般,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确保安全。
质量管理体系与 措施6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 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 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优(6 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 备合理,制度健全、完整。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 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完整,完全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 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良(4.5 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 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 一般,自控体系一般,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 准。 中(3 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 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 般,自控体系一般,基本保证技术质量,基本达到承诺的质 量标准。 一般(1.5):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 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 段一般,自控体系一般,基本保证技术质量,基本达到承诺 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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