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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政采小课堂”政府采购业务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采小课堂”政府采购业务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流程,树立公平公正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良好形象,助力创建政府采购领域一流营商环境,拟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形式,制作政府采购业务宣传短视频(含动画和拍摄),创新开展“政采小课堂”宣传活动。  
二、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五)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710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竞争性选择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610017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丰德成达中心10层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六、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七、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28-8692433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邮编:610017
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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