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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和新华溪河道整治及周边提升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和新华溪河道整治及周边提升项目已由中共古田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中共古田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认2022年度实绩突出村乡村振兴奖补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古委振兴办[2023]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古田县泮洋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古田县泮洋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泮洋乡新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和新华溪河道整治及周边提升项目,其中单项项目一:建设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包含建设人才驿站、金牌书屋;单项项目二:新华溪河道整治及周边提升项目,包含对新华溪河道进行整治,河岸景观及周边提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1.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第1.4.3条确定。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按照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的中小型房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①单项项目一建设乡村振兴人才驿站预算审后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其中暂列金95668元、暂估价10400元)、②单项项目二新华溪河道整治及周边提升项目预算审后价1012542(含暂列金92049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②根据建办市[2019]50 号、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⑥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者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⑦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期限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期限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6日00:00:00至2023年12月28日10:30:00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泮洋乡人民政府
地址:古田县泮洋乡泮洋村泮洋街109号,邮编:3522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古田县城西街道前坂村洋头路32号,邮编:3522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九层开标室
联系电话:400870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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