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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沙坡头区滨河全民健身中心智慧场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沙坡头区滨河全民健身中心智慧场馆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HY(ZC)-2023-20
项目名称:沙坡头区滨河全民健身中心智慧场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沙坡头区滨河全民健身中心智慧场馆
2.项目编号:NXSHY(ZC)-2023-2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5.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供货、安装及调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分支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 (供应商) 信用承诺书;(9)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
方式:供应商须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采购文件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送至代理公司或发送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2351087827@qq.com)。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 40 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中卫市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分支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 (供应商) 信用承诺书;(9)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
方式:供应商须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采购文件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送至代理公司或发送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2351087827@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 40 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关新村13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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