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法院等保设备升级及2023年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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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宁德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等保设备升级及2023年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 | |
采购单位 | 福鼎市人民法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等保设备升级及2023年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鼎市天湖大道76号万辉嘉园1幢1梯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BYZB2023-F010
项目名称:等保设备升级及2023年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至 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鼎市天湖大道76号万辉嘉园1幢1梯503室
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可按公告提供的“购买标书及代理服务费专户”通过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 到本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填写完整、清晰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司邮箱: fjbyzb@163.com。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报名登记表》 附后。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天湖大道76号万辉嘉园1幢1梯503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天湖大道76号万辉嘉园1幢1梯503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龙北路2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陈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等保设备升级及2023年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鼎市天湖大道76号万辉嘉园1幢1梯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BYZB2023-F010
项目名称:等保设备升级及2023年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服务内容描述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等保设备升级及2023年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 | 1项 | 在确保采购人最优的使用体验与业务系统的最佳稳定性的前提下,在推出新的软件版本和优化方案等,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 否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9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至 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鼎市天湖大道76号万辉嘉园1幢1梯503室
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可按公告提供的“购买标书及代理服务费专户”通过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 到本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填写完整、清晰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司邮箱: fjbyzb@163.com。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报名登记表》 附后。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天湖大道76号万辉嘉园1幢1梯503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天湖大道76号万辉嘉园1幢1梯503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龙北路2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陈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