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3-6796]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工艺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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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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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工艺管道[项目编号:JG2023-6796]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河北海乾威钢管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3.5规定,未通过资格评审 |
2 | 番禺珠江钢管(珠海)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3.5规定,未通过资格评审 |
3 | 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佛山东尚佳贸易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3.5规定,未通过资格评审 |
5 | 湖南胜利湘钢钢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河北奥蓝德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3.5规定,未通过资格评审 |
7 | 河北龙马钢管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2.1.1形式评审中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规定,不通过形式评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茂名石化博贺港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岭脚村再贺新港区规划展示中心楼二楼203房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港长兴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68-3385369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岭脚村博贺新港区规划展示中心楼二楼203房
附件:资格审查公示.pdf
评标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