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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屏山乡王坪村通村道路提升工程(二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大田县屏山乡王坪村通村道路提升工程(二期)

大田县屏山乡王坪村通村道路提升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屏山乡王坪村通村道路提升工程(二期)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移民后扶资金(不足部分由村自筹),招标人为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屏山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道路及部分路面修整;含道路硬化、排水沟、圆管涵施工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屏山乡王坪村通村道路提升工程(二期)施工(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投标人应具有大田县内注册登记独立法人资格;
3.5.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020234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830 分至1130分,下午1500 分至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101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 元。预算书、电子文档及招标图纸等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的截止时间:202341014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三明市建筑业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提交;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4101400
分。递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datia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大田县屏山乡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101室
电子邮箱:dtmh2021@163.com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13365060652/13159391280联系人:吴工、陈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大田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 0755 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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