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349地块安置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GZ349地块安置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二次) | |||
建设地点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老杨圩路,南至胖南湖东路,西至运河南路、北至黄城东路 | |||
工程概况 | 由于GZ349地块安置项目自来水需架空穿越纵九河,需在河面上分别设置两个边长为400*400的支墩。根据开发区水利部门要求,该事项需进行防洪影响评价。 纵九河:北起施沙路,南至邗江河,全长约2.3公里,流经施桥村、共和村、马桥村,是施桥镇南部片区重要排涝河道。(详见附图) | |||
招标范围 | 完成GZ349地块安置项目自来水管道穿越河道涉及的防洪影响评价服务(含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聘请专家、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后续服务等。 | |||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 自筹 | |||
咨询周期 | 发包人提供各阶段相关完整资料后20个日历天内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取得相应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无须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2、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财务要求:良好 4、信誉要求:良好 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在扬州市区具备类似防洪影响评价2个业绩。 |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文件:0元 |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
现场查勘 |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 |||
澄清及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1:00前 方式:传真、电子邮件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7:00前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12 月27日10时 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址 | 扬州市八里镇金山路123号 | 地点 | 国控集团7楼开评标室 |
开标会 | 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10时00分 | 地点 | 扬州市八里镇金山路123号国控集团7楼开评标室 |
开标 |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 |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1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封装,并在封袋上明确标明,并分别密封递交; 2、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
评标办法 | 最低价投标报价法 |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分包 | ■不允许 | |||
合同结算方式 | 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 方式。 | |||
咨询费用支付 | 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批复、备案,获取批文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 |||
其他 | 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12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