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走马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主体维修(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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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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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SHF-202311ZC-018-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8-2023-00642
三、项目名称
鹤峰县走马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主体维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金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3574722G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67号
中标(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鹤峰县走马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主体维修 施工范围:鹤峰县走马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主体维修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项目经理:琚庆阳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51654576 |
六、评审专家名单
施闻、易娓娜、杜方庆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2-19
2、评审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公安局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连升路1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鹤峰县溇水大道8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公示于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截止,如各供应商对此次成交结果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向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