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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海盐县2024-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本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海盐县2024-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盐政采(2023)K005号
项目名称:海盐县2024-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类型:封闭式
最高限价:按工作量法收费标准,参考省级及周边县市标准,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1000元/人/天;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同等资格人员1600元/人/天。需赴外地的(指离开海盐境内),差旅费按政府机关出差标准据实计算,并按规定执行。
采购需求: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一批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入围供应商。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镇(街道),县镇(街道)所属国有企业参照执行。根据浙财采监〔2022〕13 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30万元限额以下的服务。
框架协议服务期限:自合同(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征集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01 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 年01 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惠企政策: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oan?utm=a0017.b0048.c758920.4.44e18200bf5f11eb926cf1464ce95a5d。
(2)电子交易相关事项:
1)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2)投标保证金:免。
3)投标注意事项
A.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a.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b.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B.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a.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5)投标说明: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海盐县财政局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129678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政务服务中心南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丹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1131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220盐政采(2023)K005号海盐县2024-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上传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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