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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FFZ02630
二、项目名称: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柏雅景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2528号云谷金融城B4栋505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叁万捌仟玖佰伍拾元陆角贰分(大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
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第3包试剂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
1.投标人所配送的产品须包括对应包别中服务需求的所有内容,不得只配送部分产品。
2.投标人所配送的产品须为功能、配置完整,能够直接使用的产品。
3.配送产品基本要求:所配送产品如属于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平台范围交易目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流水号及限价;所配送产品如属于备案目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流水号。否则投标无效。
服务时间
合同生效后一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在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若中标人履约良好,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中标综合单价不变。
服务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各项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四生,江永惠,马存军,谢曙文,杜龙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006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人民路31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FFZ02630
二、项目名称: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川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6北8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柒拾玖万捌仟陆佰捌拾元整(大写)(1798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
第1包化学发光检验试剂 适配采购人现有机型:迈瑞 CL-6000i、雅培ARCHITECT i2000SR
服务要求
1.投标人所配送的产品须包括对应包别中服务需求的所有内容,不得只配送部分产品。
2.投标人所配送的产品须为功能、配置完整,能够直接使用的产品。
3.配送产品基本要求:所配送产品如属于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平台范围交易目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流水号及限价;所配送产品如属于备案目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流水号。否则投标无效。
服务时间
合同生效后一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在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若中标人履约良好,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中标综合单价不变。
服务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各项需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存军,谢曙文,江永惠,李四生,杜龙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711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人民路31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FFZ02630
二、项目名称: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川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6北8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壹万壹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大写)(81177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
第二包
服务要求
1.投标人所配送的产品须包括对应包别中服务需求的所有内容,不得只配送部分产品。
2.投标人所配送的产品须为功能、配置完整,能够直接使用的产品。
3.配送产品基本要求:所配送产品如属于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平台范围交易目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流水号及限价;所配送产品如属于备案目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流水号。否则投标无效。
服务时间
合同生效后一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在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若中标人履约良好,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中标综合单价不变。
服务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各项需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永惠,李四生,马存军,谢曙文,杜龙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974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八院2023年第二批试剂配送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人民路31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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