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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环境保护局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项目增加地基处理费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项目增加地基处理费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3-142
2、项目名称:伊川县环境保护局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项目增加地基处理费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41,498.90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伊川政采磋商(2023)0397号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项目增加地基处理费用项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伊川县环境保护局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项目增加地基处理费用项目,位于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项目内。主要内容为增加地基处理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5.5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伊川县立奇大厦四楼D区)。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质疑函的提交范本请参照洛建【2020】59号文。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伊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伊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36591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洛阳市伊川县文化南路9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启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世纪中心53幢804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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