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檀圩镇、佛子镇等四个镇镇级专职消防营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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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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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灵山县檀圩镇、佛子镇等四个镇镇级专职消防营房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 编号 | E4507002846006570001 | ||
招标人 | 灵山县宏创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宏创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灵山县檀圩镇、佛子镇等四个镇镇级专职消防营房建设项目,该项目在四个乡镇实施,总面积1913.92m²。分别为檀圩镇新建一座二层营房约 478.48m²、标准篮球场 1个、给排水、供电、路灯、路面硬化、伸缩门室、围墙、混凝土路缘石化类池等配套设施;佛子镇营房拆除原有建筑约 1580 m²、新建一座二层营房约478.48m²,标准篮球场 1个、给排水、供电、路灯、路面硬化、伸缩门室、围墙等配套设施;沙坪镇新建一座二层营房约 478.48m²、标准篮球场 1个、给排水、供电、路灯、路面硬化、伸缩门室、围墙、砂池等配套设施;新圩镇新建一座二层营房约478.48m²、标准篮球场 1个、给排水、供电、路灯、路面硬化、伸缩门室、围墙、砂池等配套设施。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0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肆佰陆拾壹万肆仟肆佰柒拾陆元伍角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0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国文;注册编号:桂1452019202001522;身份证号:450702********00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石铀(身份证号:450521********5570)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正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肆佰陆拾壹万伍仟贰佰肆拾贰元玖角陆分(4615242.96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平;注册编号:桂245121226150;身份证号:452802********12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方菲(身份证号:452802********0310)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遂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肆佰陆拾壹万陆仟玖佰柒拾伍元捌角贰分(4616975.82 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利小虎;注册编号:桂245202102980;身份证号:450703********693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强(身份证号:450603********1554)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 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网站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6513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