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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东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2023年河东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河东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3年河东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EPC项目已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河东区汤河镇邢湖、后朱寺,汤头镇陈家堰,八湖镇大十六湖4个行政村进行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实现黑臭水体动态清零。主要工程内容为排水沟砌筑、钢筋混凝管道铺设、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汪塘清淤、护坡、新建拦水坝等。总投资约400万元。
2.2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邢湖、后朱寺,汤头镇陈家堰,八湖镇大十六湖。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工期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1)设计: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采购: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3)施工: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2.6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要求合格。
(2)材料、设备质量: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施工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经验、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
3.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LYZS格式)。
4.3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需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00分。
5.3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4日17时00分,过时不予受理。
6.2获取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登陆成功后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7.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7.3本项目采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进行签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
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linyi.gov.cn)“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政务大厦1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大建设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北东方慧景1008、1009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507078189@qq.com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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