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宜秀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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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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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安庆市宜秀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宜秀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 |
采购人 | 安庆市宜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第一成交 候选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 | 成交费率:50% |
第二成交 候选人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中心支公司 | |
第三成交 候选人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2月22日 | |
开标地点 | 安庆市迎江区菱湖南路97号 安徽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2日 | |
公示期限 | 3天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菱湖南路97号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投诉受理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注: (1)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2)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3)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4)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