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福寿园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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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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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郎溪福寿园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静湖公园规划馆) | |
代理机构 | 名称: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 |
项目名称 | 郎溪福寿园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3561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横山南路(华东大酒店对面原华东汽车城 D 区) | |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施工工期约400日历天,最终以工程实际情况准)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07 | |
项目总监:戴安俊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3400786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总监业绩:郎溪县星汉翰林苑工程,旌德县和谐嘉府住宅小区一期工程、旌德县和谐嘉府住宅小区二期工程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振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西路兴昌花苑 12 幢 302 | |
投标报价:1100000元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施工工期约400日历天,最终以工程实际情况准)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4.22 | |
项目总监:吴志飞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3401014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总监业绩:安徽云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郎溪振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创业路东方大厦 17 层 | |
投标报价:1092800元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施工工期约400日历天,最终以工程实际情况准)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3.89 | |
项目总监:董明旺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3400550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总监业绩:华夏.湖畔御苑,宣城盛世御景二期 15#、16#、17#、21#楼工程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7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 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563-702017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