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2024-2025年运营管理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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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浙江 | 城市 | 金华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2024-2025年运营管理项目 | |
采购单位 |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2024-2025年运营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2024-2025年运营管理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2024-2025年运营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磐国资办(2019)45号)和《磐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磐安县公共自行车经营权的通知》【磐国资办(2021)48号】,明确自2020年起,城区公共自行车由磐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采购单位将通过购买公共自行车一小时免费服务的方式,在与国资办对接后,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磐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年限为两年,半年一考核一支付。
(二)有利于项目延续性,一致性。
2020年至今与磐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对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较为熟悉,服务能力强。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影响服务进度和质量水平。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三)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唯一供应商磐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磐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安文街道月山路10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579-84662933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4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陈巧慧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4883829
传 真: /
地 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2024-2025年运营管理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379.1 KB
采购人: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2024-2025年运营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2024-2025年运营管理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2024-2025年运营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磐国资办(2019)45号)和《磐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磐安县公共自行车经营权的通知》【磐国资办(2021)48号】,明确自2020年起,城区公共自行车由磐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采购单位将通过购买公共自行车一小时免费服务的方式,在与国资办对接后,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磐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年限为两年,半年一考核一支付。
(二)有利于项目延续性,一致性。
2020年至今与磐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对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较为熟悉,服务能力强。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影响服务进度和质量水平。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三)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唯一供应商磐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磐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安文街道月山路10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579-84662933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4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陈巧慧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4883829
传 真: /
地 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磐安县城区公共自行车2024-2025年运营管理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379.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