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郧西县中心】郧西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郧西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312SZ-01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郧西县中心】郧西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郧西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312SZ-01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西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郧西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312SZ-01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312SZ-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2】3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招标人为郧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郧西县城区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及公共停车场。其中建设300车位充电站,安装50台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安装5台1250KW箱式变电站及停车场,总占地3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郧西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及生活垃圾清运、扬尘防治、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及施工(含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建设、充电设备、变压器及配电设施等。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25
合同估算价:31211.4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注册于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有效证书、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承诺书等原件扫描件。 (3)拟派设计负责人:取得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或工程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证书、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有效证书、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承诺书等原件扫描件(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对应资质;(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郧西县郧西大道11号
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11号
邮编:
44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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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699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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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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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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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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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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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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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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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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