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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长沙镇卫生院、长沙镇卫生所)-新建综合楼、发热门诊及配套设施工程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A3206230340000601项目名称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长沙镇卫生院、长沙镇卫生所)-新建综合楼、发热门诊及配套设施工程
标段编号A3206230340000601005001标段名称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长沙镇卫生院、长沙镇卫生所)-新建综合楼、发热门诊及配套设施工程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工程类型材料设备

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长沙镇卫生院、长沙镇卫生所)-新建综合楼、发热门诊及配套设施工程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长沙镇卫生院、长沙镇卫生所)-新建综合楼、发热门诊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行审投【2023】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洋口港港城开发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江苏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亮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亮化设备的供货、运输(包括卸货、二次搬运、垂直运输、现场保管等)、安装(包括所有辅材)、所有措施费、保险费、调试和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培训等全部内容)等全部内容。本工程造价约90万元。
2.2交货地点:如东县洋口港港口新城横四路北侧、规划一路西侧、四贯河东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90日历天。(进度须满足总包施工进度,具体根据招标人通知完成)(系统中的交货期及工期均按照90天填写)。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时分至2024年1月15日上午9时00分。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5.3 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办文件前需办理“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办理流程及完善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相关流程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 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
6.2 开标说明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1908695。
9. 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捌仟元整。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洋口港港城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洋口港、如东县马塘镇        
联 系 人:陈工、刘经理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浦发领秀城61号楼1205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525968441@qq.com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5分
售后服务:10分
投标人业绩:5 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投标人业绩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此项最后得分的平均值。
注:技术标内容为:售后服务、投标人业绩。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范围为:0.95、0.96、0.97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抽取确认。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8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1.5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备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8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8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方案等(10分)
1、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份至2023年12月份三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得1分;项目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份至2023年12月份三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3年质保期承诺的得4分;4年质保期承诺的得4.5分;5年质保期承诺的得6分。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以上内容若缺项,则该项内容得分为0分。
2.2.3(3)
投标人业绩(5)分
投标人业绩(5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个项目签约合同价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亮化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本项目的亮化项目业绩是指:城市路灯照明系统、城市楼体亮化、绿地夜景亮化工程的业绩,其余业绩不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公共交易平台公告证明(或网址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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