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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砚山县核桃提质增效及初加工技术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砚山县核桃提质增效及初加工技术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砚山县核桃提质增效及初加工技术示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进行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300928001
项目名称:砚山县核桃提质增效及初加工技术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4万元。
最高限价:78.4万元。
采购内容:1、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建设:①“胜勇”和“龙佳”品种改良示范园接穗100亩;②品种改良嫁接100亩;③500亩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土壤深翻、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④基肥(核桃专用肥)、追肥(复合肥)、涂白500亩;2、购置和安装初加工机械设备(剥青皮、清水洗、游离水甩干吹干、烘干)4套;3、简易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示范宣传牌3块。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24年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地点:砚山县维摩乡的长岭街、倮可者、普底三个村委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无须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公司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无须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询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⑤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本次供应商必须具有绿化造林、荒山开发(绿化)、园林绿化、农林业(种植、管护、抚育)之一(经营范围包括以上内容)
3.2其他要求:
3.2.1供应商对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行为,且不良评级未被撤销的施工企业,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询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3.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1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
注: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上递交:供应商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3楼)
解密方式:网络远程解密(此次磋商只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注:(1)该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开标)会议。(2)该项目因为需要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准时到达磋商地点进行二次报价(因自身情况不能到现场的,视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相一致)
以下情况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不再进入评标阶段,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因供应商不按时参加网络远程响应文件开启会议;(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4)因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响应文件开启前一天。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  否  (是/否)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大景晟世小区商铺9-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移动座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移动座机)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磋商公告扫描件.pdf2023-12-29 11:08:12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砚山县核桃提质增效及初加工技术示范项目磋商文件发布稿12.28.pdf2023-12-29 11:08:31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砚山县财政局/0876-31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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