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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留置中心扩建办案业务用房工程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淮安市留置中心扩建办案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市留置中心扩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市留置中心扩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3)2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韩侯大道南侧、徐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北侧(市德园院内);
2.2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59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62亿元。(最终以设计图纸和政府批复为准)。
2.3 招标范围: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主体建筑、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景观绿化、道路等配套工程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管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24个月(约730天),2024年2月20日起,2026年2月19日止。缺陷责任期内监理人应按国家、江苏省、淮安市相关规定履行监理应尽的义务,缺陷责任期与工程质量保修期同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180 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合格,确保取得“扬子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满足下列条件:
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除满足《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的规定,还需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1名,电气专业不少于1名,给排水或暖通专业不少于1名),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除满足《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文件要求,还需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派本项目监理员2名,资料员1名。
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且须满足《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文件要求以及满足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嵌入式监督系统平台对于监理人员的考勤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说明:“在监项目”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
3.7授权委托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资料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相关证明材料(总监不接受退休人员);中标后投标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监理人员为非投标人正式人员则中标无效。
3.8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
3.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0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2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3日。
5.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5.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深圳路26号国联集团9楼91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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