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合同号:1112230224)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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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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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申请人 王洪勋 因继承被继承人 王美香 坐落于 运河区永安大道西侧万泰丽景东区18#楼1-401 ,合同号为 1112230224 的不动产,向我机构申请不动产继承。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求是南大道政务服务中心D岛81号窗口。
联系方式:0317-5501062
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