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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福建中晶科技有限公司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中晶科技有限公司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网络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FJLYCGJJ2023056
 
受福建中晶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本项目网络竞价时间定于2024年1月3日8:00至14:00,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lyygjyfw.etrading.cn/)对以下采购内容进行公开网络竞价:
一、竞价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最高限价: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供应商。(详见本公告附件《网上竞价须知》六、成交原则。
(二)基本资格条件:
1、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7、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三)、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竞价时将所有材料统一制作成一整份PDF格式文档上传至竞价附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材料不齐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竞价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响应承诺函。
备注:供应商必须在竞价当日(8:00至14:00)在系统上进行报价及上传材料。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运营维护设备清单
序号
运维服务
品 牌
型号
单位
数量
1
COD在线监测仪
聚光科技
SIA-3000(COD)

1
2
氨氮在线监测仪
聚光科技
SIA-3000(NH3-SH)

1
3
PH在线监测仪
聚光科技
WCS-3000

1
4
流量在线监测仪
九波
WL-1A2

1
5
数据采集仪
聚光科技
DAT-100

1
6
不间断电源
电锋宝
3KVA

1
7
空调
海尔
KFR-26GW

1

备注:运维服务包括仪器设备使用的日常耗材费用、运行试剂费用、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费用、仪器校准费用、废液处置费、人工上门维护费,差旅费等;运维期内设备部件非企业人为损坏,均无偿更换。
2.服务要求
(1)按国家和省环保部门以及竞价文件约定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负责设备运行服务,提供真实的自动监控数据。
(2)自动监控设施的通讯传输。
(3)自动监控设施的药剂、标准物的供应和更换。
(4)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护。
(5)自动监控设施校检。
(6)自动监控设施软件正常升级维护。
(7)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档案建设。
(8)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9)按在线监测相关标准,对滤液处理站出水监测池进行重建。
3.技术服务指标
(1)按系统及各设备操作规范进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操作、维护,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率、数据联网率、传输有效率达到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
(2)每日巡检维护项目:每日由专职调阅人员调阅监控数据及设备运行状态参数,按照应急处置机制开展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3)每周巡检维护项目: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检查自来水供应、采样泵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清洗水泵和过滤网;检查站房内的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对于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极填充液,进行电极探头的清洗;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检查数据采集仪运行情况,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仪及上位机接受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4)每月巡检维护项目:检查CODCr水质分析仪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变化;检查氨氮水质分析仪气敏电极表面是否清洁,对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对监控设施进行保养,对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检查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站房防雷措施;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现场校验,可自动校准和手工校准,并进行比对记录。
(5)每月巡检维护项目:至少检查一次水质分析仪水样导管、排水导管、活塞和密闭圈,必要时进行更换;至少进行一次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并进行记录。
(6)废液收集处置:仪器废液、废酸等危险废弃物应按规范集中收集储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规定处置。
(7)设备故障维护服务:
①发现数据异常和设备报警情况应立即启动诊断程序,确定设备故障应通知技术人员启动设备应急处置机制,设备正常应保存完整的佐证材料。
②建立设备应急处置机制,针对各设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备齐相应配件及诊断工具。在故障发生4小时内实施远程故障响应,无法远程修复的,在故障发生8小时内根据预判故障类型携带设备赶到现场处理。
③加强与污染源企业的联系,提前做好设施停用、启用、拆除等情况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
(8)监控运营台账:
①建立完整的监控运营台账,包括:自动监控仪器监控运营日常巡检表、自动监控仪器校准记录表、自动监控仪器校验记录表、自动监控仪器状况表、自动监控仪器维修记录表、标准溶液核查结果记录表、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现性记录、废液转移联单记录、易耗品更换记录等。
②接收由污染源企业提供的验收台账及当年监控运营记录,监控运营结束后完整移交设备接收单位。
③每季第一个月前5日向市、区两级生态环保部门报送自检报告等数据有效性审核材料。  
④巡检维护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每次巡检应记录、归档、备查,同时由专职档案管理员录入监控运营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9)为确保后期运维管理,如现有设备监测数据检定不达标,投标人需提供新的配套仪器设备进行运维。
(10)其他服务:成交人自行负责设备扩容服务、软件升级服务、承担数据传输通讯费用,承担强制检定费用。
(11)安全生产:成交人应承担安全、消防等所有生产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成交人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售 后服务及要求
1、运营维护期限止,运维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三、考核标准
本项目按以下考核标准考核:
每季度进行考核,季度考核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完成。季度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运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25分、巡检维护情况45分、运维保障措施30分。分数与考核档次直接挂钩,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不合格。季度考核分值作为核算运行经费的依据。考核为合格的,全额支付运行费用;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得分情况,低于85分每分扣减季度运行经费的1%,并以书面形式下达限期整改。
1.运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满分25分)
(1)重点污染源企业数据传输有效率(10分)
数据传输有效率得分=季度传输有效率平均值(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平台)*10分
(2)比对监测情况(10分)
委托运维设备监督性比对监测不合格,每台次扣3分。
(3)强制检定情况(5分)
要求强检的设备(COD、氨氮、流量计)未在检定有效期内委托计量部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每台次扣1分。
2.巡检维护情况(满分45分)
(1)影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尚未构成违法的行为(满分25分)
①未落实调阅值班制度和故障响应要求,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后不按照规定时限报告,每台次扣0.5分;已报告但未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且未进行手工监测的,每台次扣2分。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后既不按照规定时限报告又不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监控运营商在监控运营年度内,如多次出现故障超过 24 小时未及时修复且未启动手工监测,实行累积扣分。第一次每台次扣 0.5 分,第二次开始每台次加扣 0.2 分。
②未按要求联网或办理验收手续,每次扣2分,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或申报登记错误的,每台次扣0.5分,上述行为经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③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时自动监控数据与同时段监督性监测数据误差超过规定的比对监测指标范围的,每台次扣2分。
(2)违反自动监控相关规范的行为(满分20分)
①运维单位应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相关合同规定开展例行巡检维护并填报台账。当月台账检查中,低于最低巡检频次每次扣1分,填报信息错填、漏填的每处扣1分。
② 配套设施(如门禁、视频监控、空调、、不间断电源、稳压电源、温湿度计等)应正常运行,缺少或故障超过24小时未恢复正常运行的,每次扣2分,每延后超5个工作日扣2分。
③ 站房内部、外部输样管路明显标识用途、流向,未标识每次扣0.2分。站房平台环境脏乱,每次扣0.2分。信号线、输样管路交错、盘绕,每次扣0.2分。
④ 运维人员未作离站检查,离站后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每次扣0.5分。
⑤ 设备信息、参数等备案内容变化未及时变更备案,每台次扣1分。
⑥ 运维单位要将日常运维制度、维护人员信息、自动监控设施相关参数等在站房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内容缺失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0.2分。
3.运维保障措施(满分30分)
(1) 备件、试剂种类、数量无法满足运维需要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 质控实验室建设(5分)。实验室未达到合同约定建设标准的不得分;实验室仪器、比对分析仪器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强制检定,每台次扣0.5分。未建立实验室管理、记录制度,扣2分,制度未执行到位,每发现一次扣1分。
(3) 标准物质情况(5分)。所用试剂未规范标注种类、浓度、配置日期、有效期、配置人员,每次扣0.5分。
(4) 废液收集处置情况(5分)。废液未按规定合法收集、暂存,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填报废液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存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5) 报表报送情况(5分)。未按要求提交季度自检报告及其他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材料,每项扣0.5分。
四、商务要求
(一)、交付地点:龙岩市永定区高镇高新园区福建中晶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为1年。
(三)、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四)、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不允许
(五)、验收标准:按竞价文件进行验收。
(六)、支付方式:根据考核情况,每半年支付运营费用。
五、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额外的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其他事项:
除竞价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竞价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备注:1、上述所有要求均为重要要求,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有任一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竞价文件,竞价无效。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可在参数响应内容作统一承诺,供应商应在竞价过程时按下述格式编制按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材料不齐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竞价无效。
▲承诺格式如下:
响应承诺函
 
我公司(全称)     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现承诺如下:
1、我司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2、我司完全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的要求。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竞价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本采购文件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97-2529019;技术服务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信箱:longyancaigou@sina.com
联系地址:龙岩市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收取竞价保证金。
2、本项目不需要办理CA。
3、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人自行登入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打印。
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240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帐户。)
5、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171030100100100399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卢女士(0597-2810096)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附件
一、网上竞价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报名期限内通过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lyygjyfw.etrading.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首页“会员端操作手册”。
2、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3、成交供应商自行登陆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打印并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4、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企业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未在《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及允许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收费标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三、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1、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站上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竞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3、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
四、竞价响应文件
1.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见公告首页“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
2.1.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3.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若有要求分项报价的项目,供应商上传的分项报价表总价必须与系统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一致)。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4.供 应 商报价包含保修费、材料费、税金、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装卸费、辅材费等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额外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截止时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我公司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如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7.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8.缴纳竞价保证金(若有):竞价供应商除个体工商户外竞价保证金应从其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若竞价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其竞价保证金由经营者个人账户转入的视同认可。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成交原则
1.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终止竞价。
3、经竞价后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不足三家且重新组织竞价采购,再次竞价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4.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竞价出价时间早的优先进行排序,并确定最终竞价供应商。
5.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时,竞价无效。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6.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服务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二、技术和服务要求”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7)要求分项报价的项目,供应商上传的分项报价表总价与系统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不一致的。
8)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
    
七、最终审查
1.采购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进行网上公告,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采购结果。
九、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1. 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其缴交的竞价保证金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竞价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原件后无息退回或提供合同复印件无息退回。
2.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人以外的竞价保证金。
3.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成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有权重新开展竞价采购活动。
4.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十、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要求执行。
十一、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年参与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采购资格等。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5、与采购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竞价项目再次招标采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供应商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
2、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3、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质疑
1.潜在竞价供应商或竞价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单位提出,采购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 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竞价供应商认为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竞价过程和采购结果。
4.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竞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并提供已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回执函(竞价供应商报名中-查看投标-打印回执码)。
(2)质疑人应按挂号邮件或快递方式或送达方式递交向采购人提供原件。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方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竞价采购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6.对不符合本章第5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方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照规定提交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
7.对符合本章第5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8.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采购信息发布、查询地址:
 
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lyygjyfw.etrading.cn/)首页“网上竞价公告”栏目。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龙岩市万宝广场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
 
本须知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参考范本
1、签订合同应遵守民法典、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人应结合竞价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竞价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竞价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运维价格 
一、运营维护内容
 
1.运营维护设备清单
序号
运维服务
品 牌
型号
单位
数量
1
COD在线监测仪
聚光科技
SIA-3000(COD)

1
2
氨氮在线监测仪
聚光科技
SIA-3000(NH3-SH)

1
3
PH在线监测仪
聚光科技
WCS-3000

1
4
流量在线监测仪
九波
WL-1A2

1
5
数据采集仪
聚光科技
DAT-100

1
6
不间断电源
电锋宝
3KVA

1
7
空调
海尔
KFR-26GW

1

备注:运维服务包括仪器设备使用的日常耗材费用、运行试剂费用、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费用、仪器校准费用、废液处置费、人工上门维护费,差旅费等;运维期内设备部件非企业人为损坏,均无偿更换。
2.服务要求
(1)按国家和省环保部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负责设备运行服务,提供真实的自动监控数据。
(2)自动监控设施的通讯传输。
(3)自动监控设施的药剂、标准物的供应和更换。
(4)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护。
(5)自动监控设施校检。
(6)自动监控设施软件正常升级维护。
(7)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档案建设。
(8)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9)按在线监测相关标准,对滤液处理站出水监测池进行重建。
3.技术服务指标
(1)按系统及各设备操作规范进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操作、维护,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率、数据联网率、传输有效率达到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
(2)每日巡检维护项目:每日由专职调阅人员调阅监控数据及设备运行状态参数,按照应急处置机制开展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3)每周巡检维护项目: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检查自来水供应、采样泵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清洗水泵和过滤网;检查站房内的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对于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极填充液,进行电极探头的清洗;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检查数据采集仪运行情况,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仪及上位机接受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4)每月巡检维护项目:检查CODCr水质分析仪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变化;检查氨氮水质分析仪气敏电极表面是否清洁,对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对监控设施进行保养,对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检查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站房防雷措施;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现场校验,可自动校准和手工校准,并进行比对记录。
 (5)每月巡检维护项目:至少检查一次水质分析仪水样导管、排水导管、活塞和密闭圈,必要时进行更换;至少进行一次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并进行记录。
 (6)废液收集处置:仪器废液、废酸等危险废弃物应按规范集中收集储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规定处置。
(7)设备故障维护服务:
①发现数据异常和设备报警情况应立即启动诊断程序,确定设备故障应通知技术人员启动设备应急处置机制,设备正常应保存完整的佐证材料。
②建立设备应急处置机制,针对各设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备齐相应配件及诊断工具。在故障发生4小时内实施远程故障响应,无法远程修复的,在故障发生8小时内根据预判故障类型携带设备赶到现场处理。
③加强与污染源企业的联系,提前做好设施停用、启用、拆除等情况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
(8)监控运营台账:
①建立完整的监控运营台账,包括:自动监控仪器监控运营日常巡检表、自动监控仪器校准记录表、自动监控仪器校验记录表、自动监控仪器状况表、自动监控仪器维修记录表、标准溶液核查结果记录表、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现性记录、废液转移联单记录、易耗品更换记录等。
②接收由污染源企业提供的验收台账及当年监控运营记录,监控运营结束后完整移交设备接收单位。
③每季第一个月前5日向市、区两级生态环保部门报送自检报告等数据有效性审核材料。  
④巡检维护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每次巡检应记录、归档、备查,同时由专职档案管理员录入监控运营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9)为确保后期运维管理,如现有设备监测数据检定不达标,投标人需提供新的配套仪器设备进行运维。
(10)其他服务:成交人自行负责设备扩容服务、软件升级服务、承担数据传输通讯费用,承担强制检定费用。
(11)安全生产:成交人应承担安全、消防等所有生产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成交人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考核标准
本项目按以下考核标准考核:
每季度进行考核,季度考核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完成。季度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运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25分、巡检维护情况45分、运维保障措施30分。分数与考核档次直接挂钩,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不合格。季度考核分值作为核算运行经费的依据。考核为合格的,全额支付运行费用;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得分情况,低于85分每分扣减季度运行经费的1%,并以书面形式下达限期整改。
1.运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满分25分)
(1)重点污染源企业数据传输有效率(10分)
数据传输有效率得分=季度传输有效率平均值(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平台)*10分
(2)比对监测情况(10分)
委托运维设备监督性比对监测不合格,每台次扣3分。
(3)强制检定情况(5分)
要求强检的设备(COD、氨氮、流量计)未在检定有效期内委托计量部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每台次扣1分。
2.巡检维护情况(满分45分)
(1)影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尚未构成违法的行为(满分25分)
①未落实调阅值班制度和故障响应要求,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后不按照规定时限报告,每台次扣0.5分;已报告但未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且未进行手工监测的,每台次扣2分。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后既不按照规定时限报告又不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监控运营商在监控运营年度内,如多次出现故障超过 24 小时未及时修复且未启动手工监测,实行累积扣分。第一次每台次扣 0.5 分,第二次开始每台次加扣 0.2 分。
②未按要求联网或办理验收手续,每次扣2分,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或申报登记错误的,每台次扣0.5分,上述行为经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③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时自动监控数据与同时段监督性监测数据误差超过规定的比对监测指标范围的,每台次扣2分。
(2)违反自动监控相关规范的行为(满分20分)
①运维单位应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相关合同规定开展例行巡检维护并填报台账。当月台账检查中,低于最低巡检频次每次扣1分,填报信息错填、漏填的每处扣1分。
② 配套设施(如门禁、视频监控、空调、、不间断电源、稳压电源、温湿度计等)应正常运行,缺少或故障超过24小时未恢复正常运行的,每次扣2分,每延后超5个工作日扣2分。
③ 站房内部、外部输样管路明显标识用途、流向,未标识每次扣0.2分。站房平台环境脏乱,每次扣0.2分。信号线、输样管路交错、盘绕,每次扣0.2分。
④ 运维人员未作离站检查,离站后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每次扣0.5分。
⑤ 设备信息、参数等备案内容变化未及时变更备案,每台次扣1分。
⑥ 运维单位要将日常运维制度、维护人员信息、自动监控设施相关参数等在站房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内容缺失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0.2分。
3.运维保障措施(满分30分)
(1) 备件、试剂种类、数量无法满足运维需要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 质控实验室建设(5分)。实验室未达到合同约定建设标准的不得分;实验室仪器、比对分析仪器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强制检定,每台次扣0.5分。未建立实验室管理、记录制度,扣2分,制度未执行到位,每发现一次扣1分。
(3) 标准物质情况(5分)。所用试剂未规范标注种类、浓度、配置日期、有效期、配置人员,每次扣0.5分。
(4) 废液收集处置情况(5分)。废液未按规定合法收集、暂存,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填报废液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存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5) 报表报送情况(5分)。未按要求提交季度自检报告及其他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材料,每项扣0.5分。
三、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龙岩市永定区高镇高新园区福建中晶科技有限公司。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
5、支付方式:
根据考核情况,每半年支付运营费用。
第二条 合同组成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竞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竞价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竞价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竞价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竞价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竞价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第三条 权利、责任条款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保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安全,由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乙方人员除外)导致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重建。
2.负责排污口、站房、比对采样平台的建设及已建成排污口、站房、比对采样平台的规范化整改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站房的规范化建设为站房主体结构、供电、供水、通风采暖等基础建设。
3.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新增监控污染因子,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采购、安装联网污染源自动监控所需设施,在联网后3个月内自行完成验收,移交乙方,并将验收材料上传省监控平台备案,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为乙方提供通行、站房、水、电、避雷等开展监控运营所需的基本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维护工作和处置应急问题。对故意阻挠、拖延监控运营人员开展正常监控运营工作导致运营不到位承担相应责任。
5.与监控运营单位签订双方方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缴交监控运营资金。可根据自身合理需求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增加的合理成本由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补充合同履约情况由甲方监督。
6.停、复产及其他可能影响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应提前5天告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相应措施。
7.承担联网通信费用。
8.通过监控平台获取甲方污染物排放数据,对甲方自动监测数据存在异议的,在24小时内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仲裁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9.对乙方的运营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服务建议或对乙方未尽职行为进行投诉。
10.监控运营期满后,在签订合同前,该期间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由企业自行负责,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监管。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将自动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布。
12.协助并配合乙方做好仪器废液、废酸等危险废弃物集中收集储存工作。
13.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监控运营规定的技术和服务,以及承担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要求等(含已出台或今后出台的文件、规定、办法、规范等)。
2.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乙方要严格执行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统一的运行技术规范和合同规定,在监控运营区域内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的更换、保养维修及定期校准、校验,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率、数据联网率、传输有效率达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要求。
3.乙方要防止数据人为作假,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控设施的现场执法检查,对数据弄虚作假承担相应责任。配合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将自动监控数据向社会公布。
4.在运维期间应自行开展安全管理,对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负全责,因作业安全问题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应独立承担责任。
5.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实施现场端数据传输方式的改造,做到数据的“一点多传”。即在线监控数据(包括统计数据)同时上传至国家、省、市监控平台和龙岩市网格化监管系统,并且应在现场端预留端口,保证数据稳定、准确传输至企业中控平台。
6.监控运营期间,乙方负责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需的配件、耗材、试剂等;负责维修或更换无法满足运行技术指标的监控设备(整机、配件)及其他配套设施;更换主要配件或整机后,应配合甲方重新组织设备验收并承担相应费用;执行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准的手工监测方案,故障发生后优先采用备机监测,无法使用备机的应采取手工监测,将数据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上传至福建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7.对设备运行参数、状态进行实时跟踪,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排除。对异常数据应开展设备诊断,如确定设备故障应启动设备应急处置机制,如设备正常应保存完整的佐证材料,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对甲方提出的异常数据的复核工作。
8.乙方必须制定监控运营工作程序,保证资料完整归档,按要求向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报备有关资料,指定专人将相关的监控运营情况录入到自动监控平台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每月前5日向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设备运转月度情况详表(含设备异常情况及故障期间监测数据)和各污染源企业排污报表(含小时数据报表及超标数据标示)。
9.对流量数据作为污水处理费拨付依据的流量计,在离厂维修时应配合甲方做好备案,及时更换备机。
10.提高监控运营能力,提供优质服务。乙方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控运营服务中心,充实监控运营人员,配备必须车辆,备足维护耗材、备用整机或关键部件,努力提高监控运营综合能力,为有关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11.遵守保密制度,防止违纪侵权。乙方要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避免出现甲方相关信息的泄漏,防止侵权事件发生。
12.监控运营期结束后,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应运转好,并按照监控设施移交前整改及交接步骤和做法与下一轮监控运营商做好设备交接工作。
13.由于乙方造成甲方在线监控数据(包括统计数据)无法上传至国家、省、市监控平台和龙岩市网格化监管系统,或无法保证数据稳定、准确传输至监管部门,导致罚款、停产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4.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对运维负责的期限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运维起止时间。
第五条 超标数据的判定和相应责任承担
(一)甲方如对数据有争议,必须当天向乙方及相关监管单位组织检测。
(二)依据数据争议的判定结果,确定甲、乙方责任,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有关本合同的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及其相关合同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第八条 合同双方信息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有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01-03 14: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4-01-03 08: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4-01-03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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