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福渡镇2023年乡级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穿乡一路(石碑黄金坝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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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芜湖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无为市福渡镇2023年乡级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穿乡一路(石碑黄金坝段) | |
采购单位 | 无为市福渡镇人民政府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光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无为市福渡镇2023年乡级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穿乡一路(石碑黄金坝段)
项目名称 | 无为市福渡镇2023年乡级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穿乡一路(石碑黄金坝段) | |
项目编号 | WH09GC2023JT9664(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30339 号)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福渡镇2023年乡级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穿乡一路(石碑黄金坝段) | |
标段编号 | WH09GC2023JT9664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福渡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军二路福渡镇镇政府 | |
联系人及电话 | 祖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靖1820553179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8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光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5 | |
项目负责人 | 邢光敏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08022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禹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 | 6085704.15 | |
项目负责人 | 许文锦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22723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瑞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 | 6089930.61 | |
项目负责人 | 张山 | |
证书编号:皖234131562913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广东大博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人工费单价低于105.56/工日; 安徽万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存在2个投标报价;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76 2、样本值单位:安徽泰润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联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必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德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万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宇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凌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苇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