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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太平街道农村公路、市政设施日常小修保养工程磋商采购公告(HHPMC2023-XC-C-003)

基本信息

省份 江苏 城市 苏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太平街道农村公路、市政设施日常小修保养工程
采购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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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度太平街道农村公路、市政设施日常小修保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PMC2023-XC-C-003号
2.项目名称:2024年度太平街道农村公路、市政设施日常小修保养工程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玖万柒仟捌佰零捌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4.工期:365天(1年)
5.质量要求:合格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太平街道负责管养农村公路共33条,其中县道2条X202阳元线(兴太路、蠡太路)、济学路(蠡太路-春申湖路隧道),全长10.347公里;乡道11条,全长28.170公里;村道20条,16.596公里,共计里程公里55.113公里。太平街道市政设施包括兴太路(花溇桥-闸站桥)沿街商铺道路、金澄路沿街商铺道路、金澄广场区域、聚金路以西住宅小区周边区域、太平农贸市场周边区域以及济民塘以东背街小巷等红线外公共区域硬质地面及配套交安设施零星修复。
(二)、工程量清单:(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三、技术及要求
(一)、市政设施
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达到合格标准,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市政设施日常养护范围:道路(沥青、混凝土)、人行道与侧平石、排水设施(砌筑井、管道)、其他市政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市政设施日常养护作业内容:
2.1路面部分:
①路面坑洼、下沉的填补翻修,沥青铺设;
②麻面、拥包、龟裂、角裂、啃边、翻浆、纵横缝等病害的处理;
③路面伸缩缝和其它裂缝的清理,并做好灌、封处理及重新灌注填缝料工程;
④路面日常小修保养工程;
⑤夏季高温路面每天洒水养护和雨季路面积水的及时排除工作等。
2.2人行道、侧平石及侧石:
①人行道板的缺损、塌陷、松翘等,保持道板面平整无积水;
②侧平石(含绿化侧平石)损坏、水毁塌后的更换修补,零星缺失的补缺工程;
③侧石侧翻与平石凸陷阻水的整修,保持侧平石稳固、直顺、完整及美观。
2.3排水设施附属物:
①雨、污水检查窨井井盖(含预留井)和雨水边井盖、边井蓖缺损更换,检查井井盖缺失的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完成补缺;
②发现雨、污水检查窨井盖底与路面高差超过允许范围后,对井座的调整恢复工程,做到井盖与框配套、吻合,安装平稳。
③清疏检查井、雨、污水管道疏通、维修。
2.4附属设施:对道路服务设施、护栏等相应配套附属设施的损坏、受污进行必要的修复与清理工作。
2.5其余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其他项目,如:警示桩,“U”型护栏,防撞护栏,标志牌等维修、更换、养护、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要求
2.6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施工管理:
3.2按月制定市政设施、交安设施养护计划,并依据市政设施、交安设施日常巡视情况适时调整。养护承包单位针对市政设施、交安设施实际情况、养护要求和施工作业特点,定期上报养护实施计划。所有养护工程一律采取先申请后实施,以采购单位批准为准;
3.3养护承包单位按采购单位要求与内容实施养护,养护工程量必须经采购单位及工程监理现场验收后,按规定签证确认;
3.4对有关养护工程,养护承包单位须上报施工组织方案,严格按照养护施工技术要求完成工程;
3.5涉及工程开挖、修复路面等养护工程,按区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购单位履行施工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工程质量、工作量实际签证和验收工作;
3.6养护施工现场做好安全警示和作业围挡,遵守工程施工规范与相关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
3.7若因承包单位工作不力而出现媒体曝光、上级通报、点名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一次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
3.8养护承包单位应及时响应采购单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并落实回复。
(二)、交安设施
1、本次采购包括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线缆的定期检测、清洁、维修、更换等涉及的人工、配件更换、备件、备机等一切费用,因成交单位主观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由成交单位修复并承担一切责任,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除不可抗力外)。响应单位在投标时应予充分考虑。
2、交安设施维护维修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交安设施维护单位责项目在未验收合格之前的现场保护工作,施工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适当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内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如因交安设施维护单位未按要求施工和竖立相关标志引发事故,交安设施维护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若因交安设施维护单位保管不当造成需要修复,交安设施维护单位应负责修复,费用由交安设施维护单位自行承担。
4、交安设施维护单位应对服务范围内的所有点位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排查,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设施,提出维修改造方案,由采购方确认后进行维修更换。
5、交安设施维护单位需具备能够完成本项目交安设施维护服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所需专业设备仪器、车辆,并保障交安设施维护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及车辆、设备的交安设施维护保养。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
1、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其他: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网上报名及相关:
1、申领CA。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4)、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CA证书相关办理事项可登录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及相关资料。
2、登录报名。供应商登录“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板块,进入“供应商”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以供投标使用。网上报名确认单如在质疑时必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3、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4、有关于采购项目的询问,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5、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
6、供应商报名以新系统解密为准,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在新系统报名的,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权利。
7、供应商应及时安装、更新新版客户端,网上报名及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B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3048755361、895706745。
8、疫情期间防疫说明:疫情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防疫人员工作。投标单位应预留足够时间排队进场,如因无法进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的要求执行。
六、电子响应文件提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
3、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现场CA证书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9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现场CA证书及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13: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4年1月9日13: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一楼
八、中标服务费
按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最新收费标准打7.5折执行,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前一次付清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单位):恒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宝地广场东楼2318室
邮政编码:2151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手机: 1391557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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