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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公安局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清涧县公安局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维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信息时间:2023-12-28】






项目概况
清涧县·公安局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YHT2023-ZB-006
项目名称:清涧县·公安局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5,58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涧县公安局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15,58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5,583.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维护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15,583.00 615,58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壹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县公安局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县公安局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起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起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公司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日前但最终以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10、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11、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2、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间拒绝接收。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存在文件生成和上传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软件公司,18729531787、4009980000、86510091-80310。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5、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涧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赤土沟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源鸿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城街道创新大厦2001
联系方式:15353482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5353482628
陕西鼎源鸿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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