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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平泉市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初步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城发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平泉市城发公交客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平泉市京沈铁路平泉北站南侧及东侧地块。
2.1.2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占地166.5亩,总建筑面积47369平方米,其中客运枢纽区建筑面积32950平方米,包含交通换乘区、客运车辆运行区、客运枢纽服务区、旅客服务拓展区附属用房及办公区;智慧运营中心及客运停车区建筑面积14419平方米,包含智慧运营中心、维保检测清洁用房、变配电用房、门卫等用房,同时建设车辆停车位801个。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和调整)和初勘报告;方案论证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概算(报批稿)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工作等后续服务。
2.1.4 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的行业审查,同时满足《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十四五”期客运站场项目省级补助标准(试行)》中“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的标准要求,以及《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居住建筑)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勘察、初步设计相关的服务。勘察主要包括根据本工程特点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岩土参数,对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防治等提出合理化建议。设计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相关所有设计内容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和调整)、初步设计及优化(含投资概算编制和调整)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直至初步设计(方案)经建设行政(规划)部门批复完成。设计配合服务:“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审批、办理铁路红线内构筑物的相关手续;项目整体建设期内,如因国家相关规范调整,中标人须无偿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成果文件的修订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7至2023-12-3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详细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不提供邮购)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6 09:30,地点为河北省平泉市泽州大酒店七楼会议室(榆州中路与滨河中路交叉口)。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泉市城发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平泉市平泉镇河南村16组(平泉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承德办事处地址:承德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邮编:
067500
邮编:050051
联系人:
王天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314- 6089995
电话:0314-2066866
传真:
/
传真:0311-8787016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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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xzb0314@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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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hbhxzb.com/#/index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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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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