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水产用颗粒增氧剂采购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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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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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当前位置: 淮安区人民政府 >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 11320882MB1840482E/2023-00213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文号 | 主题 | 乡村振兴、水利/民生公益 | 体裁 | ||
组配分类 | 操作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操作 |
淮安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水产用颗粒增氧剂采购询价文件
一、采购产品名称及编号:水产用颗粒增氧剂(编号:SCTX2023-02)
二、采购单位:淮安市淮安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三、采购预算价:贰万玖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报价供应商要求:
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其他要求:
1、供应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招投标承诺书
3、供应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指定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次确定成交供应单位的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
5、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5:30整,截止时间后,采购单位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6、报价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送达、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7、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8、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现场提供供应产品一件,交于采购方检查确认。
五、交货地点:为采购方指定(水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渔业科技示范乡镇。
六、付款方式:产品经采购方确认后,由供应商开具财政认可发票,汇款时间以区级财政资金拨付时间为准。
七、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可用信件或现场送达方式,文件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小组成员:汤道红 马洪青 雍庆元 吕春英
联系人:马洪青 联系电话:0517-85969222 联系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南门大街534号)
附件1
附件2
附件1.doc
附件2.doc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淮安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