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涌镇鸿鑫村、牛牯坪乡桃花林村、洞下场乡岩板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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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涌镇鸿鑫村、牛牯坪乡桃花林村、洞下场乡岩板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7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的碧涌镇鸿鑫村、牛牯坪乡桃花林村、洞下场乡岩板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名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2023年碧涌镇鸿鑫村、牛牯坪乡桃花林村、洞下场乡岩板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碧涌镇鸿鑫村、牛牯坪乡桃花林村、洞下场乡岩板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芷财采计(2023)00017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伍万贰仟叁佰贰拾柒元零伍分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40天(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5 日,完成日期: 2024年2月5日)。经甲方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为竣工日期,竣工日后一年为缺陷责任期(特殊情况除外)。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具体工程结算以评审结论作为依据。如工程结算评审结论超出合同金额,按合同价支付;如工程结算评审结论低于合同金额,则以工程结算评审结论进行结算。合同签订后可以支付30%的项目预付款。合同约定的建设任务完成后,经县乡村振兴局、村支两委共同核实,可支付到合同资金70% 的工程进度款;余款30%待村支两委、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县乡村振兴局共同验收合格,根据评审机构出具的结算报告, 乙方交纳合同金额的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甲方再付清项目工程余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所交纳的质保金。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法人或其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4日
九、合同主体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7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的碧涌镇鸿鑫村、牛牯坪乡桃花林村、洞下场乡岩板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名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2023年碧涌镇鸿鑫村、牛牯坪乡桃花林村、洞下场乡岩板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碧涌镇鸿鑫村、牛牯坪乡桃花林村、洞下场乡岩板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芷财采计(2023)00017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伍万贰仟叁佰贰拾柒元零伍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湖南名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碧涌镇鸿鑫村、牛牯坪乡桃花林村、洞下场乡岩板田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 否 | / | / | 1 | 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40天(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5 日,完成日期: 2024年2月5日)。经甲方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为竣工日期,竣工日后一年为缺陷责任期(特殊情况除外)。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具体工程结算以评审结论作为依据。如工程结算评审结论超出合同金额,按合同价支付;如工程结算评审结论低于合同金额,则以工程结算评审结论进行结算。合同签订后可以支付30%的项目预付款。合同约定的建设任务完成后,经县乡村振兴局、村支两委共同核实,可支付到合同资金70% 的工程进度款;余款30%待村支两委、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县乡村振兴局共同验收合格,根据评审机构出具的结算报告, 乙方交纳合同金额的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甲方再付清项目工程余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所交纳的质保金。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法人或其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4日
甲方:(公章)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 乙方:(公章)湖南名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黄国良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东紫巷 | 地 址:/ |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九、合同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