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镜湖商业广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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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三镜湖商业广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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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9692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三镜湖商业广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镜湖商业广场项目设计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备字 〔2023〕23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兴陶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馆陶县兴陶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三镜湖商业广场项目设计 2.1.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三镜湖广场项目建筑功能包括商业区、商务区功能。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5519.94㎡(约38.28亩),总建筑面60516.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188.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327.82平方米。本项目建筑容积率1.496,绿地率35%,共建设420个停车位。 2.1.3建设地点:馆陶县法寺街北侧、规划市东路西侧。 2.1.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详规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简装设计(仅提供室内空间的材料与构造做法)、人防地下室设计,项目报审、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3其他要求:(1)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 招标人:馆陶县兴陶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310-5521139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7 00:00至2024-01-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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