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对逾期未接受处理机动车报废回收机构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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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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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4年1月5日,清镇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关于对查扣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回收机构比选方案程序,在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比选会议,经评选小组评审,成交候选名单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单位:贵州永惠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单位:正安县之源茂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单位:黔西南州闽辉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待成交单位持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1日前向清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注:如第一成交候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程序的则由第二成交候选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投诉电话:0851—82772553
第一成交候选单位:贵州永惠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单位:正安县之源茂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单位:黔西南州闽辉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待成交单位持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1日前向清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注:如第一成交候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程序的则由第二成交候选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投诉电话:0851—8277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