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惠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玖和府小区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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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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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济南惠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玖和府小区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布日期:2024-01-02
发布日期:2024-01-02
合同名称 | 济南惠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玖和府小区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 发包人 | 济南惠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山东儒浩景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60 |
合同价款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合同规模 | 277837.27㎡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规划人民路以东、银河路以南、弘德街以北、东环路以西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12-20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3-12-20 |
违约责任 |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施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缺少有关质量证明文件的,并要求乙方立即给予更换, 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 3 个日历天内更换完毕,甲方有权追究,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0.0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的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 20%,如乙方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更换完毕,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工,工程延期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承担逾期违约责任。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照实际完成工量的【60】%支付费用,乙方除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外,还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施工质量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上售后服务条款中规定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保障工作,否则甲方将视情况向乙方发出工作邮件或书面函件予以敦促,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调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在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申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 支付担保 | / |
其他内容 | / | 备注 | 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