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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口琅岐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089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口琅岐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发改审批[2021]92号批准建设,报建编号为3501052110199901,招标编号为  E3501000102802089002 ,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闽江口琅岐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琅岐经济区。
2.3 计划总投资:总投资13322.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34.79万元。
2.4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监测站一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地上功能用房、配套地下室和进站道路。其中:1.监测站占地面积 6449.51 ㎡,总建筑面积 7541 ㎡。其中,地上计容面积 6323 ㎡,地下建筑面积 1218 ㎡(计容面积 126 ㎡,不计容面积1092 ㎡),容积率 1.0,建筑密度 45%,绿化率 35%。2.进站道路设计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车速为 20公里/小时。道路全长 768m,其中错车道长度 80m,路基宽度 6.5m,除错车道外剩余道路长度 688m,路基宽度为 4.5m。
2.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满足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设计阶段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打造成野外科研观测站标杆设计;监理阶段符合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代建):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勘察、设计、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法务和合同管理、投资控制、进度管理、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计划、合同、信息、安全、沟通、风险、法务、档案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
涉及到红线范围外的水、电、通讯、网络、道路、排污管网的外部接入的手续办理及实施期间的管理。同时根据委托人的需要,负责统筹智能化建设和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方案与实施工作。
(2)工程勘察:本项目实施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及装配式拆分(如有))、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配合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审核施工总承包招标所需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打造成野外科研观测站标杆设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以及施工图审查。
(4)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5)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招标所需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全过程服务(不含工程结算审核),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协调、解释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合同涉及造价条款管理,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材料、设备价格的询价,造价指标分析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结算初审,配合完成竣工结算、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
(6)招标代理: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服务。
(7)其它咨询及检测:包括工程测绘(含红线测绘、房屋测绘)、地下管线测绘、土壤氡检测、基坑边坡监测、沉降观测、消防技术服务等以及就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中提出的其他咨询及法律服务。具体委托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8 本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2621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要求,具体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以是仅指联合体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成员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要求,具体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或招投标代理服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以是仅指联合体中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成员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代理业务。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③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④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⑤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为准。
⑥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榕建[2021]117号相关规定要求,已完成福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岗位信息登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投标人与其全资子公司组成联合体的,视为1家);(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应承担项目管理任务;(4)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黑名单”通知中规定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2)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3)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管理(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5)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6)根据闽建[2017]9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投标人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2 定标方法: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14 日09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3年11月20日17时00分00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 12 月 8日 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扬州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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