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庄镇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建汾公路至凯旋路联网公路)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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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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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备注:1.登记办理时间:8:3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法定假日不予办理)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注: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出具并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含水印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注: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有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查询结果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以后。
招 标 人 | 名称(盖章) | 嘉善陶庄汾湖实业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嘉善县陶庄镇南新路8号430室 | ||||
联 系 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 | 名称(盖章) |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嘉善县罗星街道乔克国贸中心2号楼1407室 | ||||
联 系 人 | 徐坤梅 | 联 系 电 话 | 0573-84020980 | ||
招标 项目 内容 | 工程名称 | 陶庄镇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建汾公路至凯旋路联网公路)施工监理 | |||
工程地点 | 嘉善县陶庄镇两创中心 | ||||
工程类别 | 施工监理 | ||||
资金来源 | 镇财政 | ||||
项目 规模 结构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概算3536.84(监理费计费基数暂按1692.6087) | 单项合同估算价(万元) | 44.3864 | |
主要指标 | 对陶庄镇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建汾公路至凯旋路联网公路)施工进行监理 | ||||
项目 招标 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资格要求 | 对投标人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资格。 | ||||
质量要求 | 所辖施工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监理服务期 | 施工期监理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如施工工期延误则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但监理服务费不增加) | ||
登记资料要求 | 登记时须提供:嘉善县小型工程登记表、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总监等资料的盖章复印件一份。 | ||||
发售方式、售价 | 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费用在登记时缴纳。 | ||||
报 名 地 点 | 嘉善县罗星街道乔克国贸中心2号楼1407室 | ||||
登记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1日16:00时止 | ||||
发 布 日 期 | 2024年1月2日 | ||||
备注:1.登记办理时间:8:3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法定假日不予办理)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合同段 |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 | 资质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项目 | 要 求 | 备 注 |
业绩 | 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监理过一个二级及以上新(改或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 |
注: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出具并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资历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总监理 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资格,具有工程类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二级及以上新(改或扩)建公路工程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驻地或副驻地),合同履行期间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1 | 自有人员 |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含水印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履约信誉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地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行政处罚。 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及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4.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
注: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有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查询结果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