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镇群联村村路险段架设防护栏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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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群联村村路险段架设防护栏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坦洲镇群联村村路险段架设防护栏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2号A12栋御隆庭商务中心212-5C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 月15 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PZ2024ZB8001
项目名称:坦洲镇群联村村路险段架设防护栏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元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1-10%)=289680.97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坦洲镇群联村村路险段架设防护栏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上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1-10%)=289680.97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陆佰捌拾元玖角柒分);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下限为4492.15元。注: 磋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报价上限价及不得低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下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报价文件之日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报价文件。
(5)、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参与投标且购买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 月03 日至2024年01 月0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2号A12栋御隆庭商务中心212-5C
电话:0760-86225248;
联系人:王工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4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2号A12栋御隆庭商务中心212-5C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0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2号A12栋御隆庭商务中心212-5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编号:HNPZ2024ZB8001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4、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到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2号A12栋御隆庭商务中心212-5C参与投标并购买磋商文件。参与投标方式:现场参与投标。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坦洲镇群联村民委员会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群联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2号A12栋御隆庭商务中心212-5C
联系方式:0760-87339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