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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岗墓园办公区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序号:江精招2024-C-003
1、招标条件
松岗墓园办公区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宝应县松岗墓园,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经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安宜镇北闸村。 
2.1.2 建设规模
(1)项目概况:松岗墓园办公区改造面积约850平方米。
(2)建设内容:屋面、外墙、室内装饰等工程施工。
(3)投资额:约143万元
2.1.3.工期要求: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松岗墓园办公区改造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全套完整施工图设计等;(2)材料的采购;(3)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整体移交给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4.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6. 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3.7.拟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
3.8.本工程设置以下必选条件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备注:1、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定义: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显示建筑装饰工程专业);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报告。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和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资格应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4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至17:30,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招标一部,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西侧)报名。
4.2代理人携带如下资料前来报名: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均需要提供);②设计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供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符合第3.4.2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养老保险必须显示企业名称、缴纳保险人姓名、个人社会保障号、缴纳月份以及社保部门印章);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 ⑥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显示建筑装饰工程专业);②、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⑦如联合体报名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上述材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账户名: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部;
开户行:宝应建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32001747446052501965;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 玲
电话:0514-88261798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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