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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公路管理局2017年计划国道207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桂东公路管理局2017年计划
国道207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WDZ3G2017231)
1.招标条件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批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2017年计划国道207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7〕94号),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项目法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及地方自筹等。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海安桂东段,起点位于贺州市富川县,终点位于梧州市辖岑溪市境内。本次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桩号为K2983+000~K3323+800,里程340.8公里。主要技术指标:二级公路,路基宽度9~12米;路面宽7.5~8米,路面类型为水泥路面、沥青路面。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见下表:
 合同号
起讫桩号
管辖区域
挖方(m3)
填方(m3)
边沟(m3)
水泥混凝土面层(m2)
震动减速标线(m2)
路面标线(m2)
B级波形梁护栏(m)
A级混凝土护栏(m)
标志牌(块)
№AB
K2983+000∽ K2988+000
富川段
 
 
331
 
108
21.8
764
 
27
K3044+000∽ K3097+000
八步段
 
 
172
 
 
2769.8
3398
 
 
K3115+000∽ K3222+000
苍梧段
1590.2
212
769.6
2073
40.5
705.3
4952
404
12
K3250+850∽ K3323+800
岑溪段
3159.3
 
96
3153
337.5
13705.64
4264
250
23
合计
4749.5
212
1368.6
5226
486
17202.54
13378
654
6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2年5月1日以后)完成过一个标段合同金额为500万元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7〕44号)的规定执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的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新梧州高中旁)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单位介绍信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份,且以上资料检查合格才可购买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4标书费支付:现金支付。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文档及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2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新梧州高中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及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
上发布。
7.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及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
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9.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       
招标代理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管理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韦先生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774-2810068
传   
真:0774-2029137                  
传      真:0774-2810108
地    址: 梧州市桂林路冷水冲11号       地     
址:梧州市龙升路30号亨
利玫瑰城14栋2楼
邮    编:543000                        
邮      编:543000
                        
10. 交易服务单位
单位名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新梧州高中旁)。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0771-2115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71—211594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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