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金港紫庭苑工程电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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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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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原招标人名称 温岭市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变更为:温岭市金港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月5日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月4日16:00时整(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须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提交,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调整为必须在2024年1月4日前(含当日)。
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纸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调整为2024年1月4日16:00前选择“其他方式”绑定本项目,且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调整为必须在2024年1月4日前(含当日)。
调整后的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具体以本次上传的附件为准,请投标人重新下载。
上述内容作为《新河镇金港紫庭苑工程电梯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249-8.2023-021)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表述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出的补充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