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平市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分割车间及配套冷库工程(E4508002851003365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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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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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桂平市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分割车间及配套冷库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3365001 | ||
招标人 | 广西浔州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浔州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强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桂平市屠宰冷链一体化项目分割车间及配套冷库工程,为原有常温车间改建项目。建设面积约2565m2,速冻库3间,低温冷藏库1间、鲜品间2间及分割车间1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4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0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陆拾伍万玖仟肆佰零捌元肆角玖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9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姜随米(注册编号:桂245081551304) ;身份证号:450104********163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郑长通(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7299;身份证号:452523********2911)【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扶绥县东门中心卫生院医疗公卫综合楼项目 奖项: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龙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陆拾陆万贰仟肆佰捌拾柒元陆角捌分(¥5662487.68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道勇(注册编号:桂245121227818);身份证号432801*******201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国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1632;身份证号:452129********0858)【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S303环江下南至车河公路(环江段)电力10KV及0.4KV配电线路迁改工程 奖项: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陆拾陆万叁仟玖佰贰拾贰元陆角整(¥5663922.60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勋勇(注册编号:桂245070802226);身份证号:452526********58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傅育彬(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4)0005346;身份证号:452526********0037)【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北流市新松小学教学综合楼 奖项: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 hinabidd ing.com.c 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3372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