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湘潭市护潭河流域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23年)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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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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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9日我局对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湘潭市护潭河流域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58218836(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雨湖分局管理股)
传真:0731-58210687
通讯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邮编:411100
项目名称 | 湘潭市护潭河流域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23年) |
建设单位 | 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
审批文书 | 潭环审(雨湖)〔2023〕021号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湘潭市护潭河流域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23年)的审批意见.pdf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58218836(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雨湖分局管理股)
传真:0731-58210687
通讯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邮编:411100